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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研究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作者:编辑:高依依审核:蔡江发布时间:2023-09-14

各学院:

为更好地满足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求,规范我校研究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流程,经会商中国银行华农支行,研究确定了我校2023-2024学年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程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理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已经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研究生不能同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 办理时间

2023914-108

三、 贷款金额

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 办理流程

本次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线上操作,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办理时距身份证有效期到期至少有半年时间;

2)研究生证(非入学首年申请)或新生录取通知书,研究生证需将个人照片页和基本信息页拍在一起;

3)如果借款人为未成年人(18岁以下),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正反面)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2.线上申请

硕士期间首次贷款于108日前,开通并登陆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按照《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手机银行操作流程》(附件1)要求进行办理,续贷于922日前完成贷款申请。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实名加入研究生校园地贷款qq群咨询(群号:196405833)。

3.签订合同

学校预审通过后,学生将收到短信验证码,硕士期间首次贷款的学生于1011日前进入手机银行app确认贷款信息后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署后将显示待入学。

续贷研究生于923日前进入手机银行app确认贷款信息后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4.入学确认并放款

学校在系统完成入学确认审核后,续贷于924日、首贷于10月中旬将贷款全部金额放款到学校账户,经学校财资部收缴研究生学费、住宿费后,将剩余贷款放款至学生本人填报的中国银行卡账户。

六、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银行要求,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本人亲自办理;

2.根据中国银行安排,本次只能办理2023-2024学年的贷款。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明年可根据中国银行的相关政策,继续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3.关于续贷:

1)对于继续攻读本学位的学生,确认已填写信息,若无变化则可直接提交贷款申请。

2)对于新学年将要攻读更高学位的学生(例如本科毕业后连续攻读硕士学位),修改入学信息、贷款信息,重新上传录取通知书,即可完成升学后新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提交申请后,业务审核、签署合同、入学确认、贷款发放均与首贷相同。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2787287176

工作邮箱:yjszz@mail.hzau.edu.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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